工作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及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和四川省与美利坚合众国密西根州州政府(以下简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成立“中国省与美国密西根州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中方由商务部作为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和四川省。具体协调工作由各省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美方由密西根州代表。经双方一致同意,可邀请其他政府机构、商协会等单位参加有关活动。

双方分别指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密西根州经济发展署作为工商界代表参加工作组,并承担秘书处职责。秘书处负责工作组日常沟通、联络、信息交流、商业项目促进并组织商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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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省与美国密西根州贸易投资合作联合工作组中方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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